襄城区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关于《襄城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政府办   日期:2021-11-09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1-11-09
来源: 区政府办 主题词:
解读类型: 其他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关于《襄城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襄城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国家、省关于“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努力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根据省、市政府文件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举措,更大力度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全力推动改革事项在我区落地,制定本方案。

二、《襄城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畴。对中央、省、市级层面设定审批权限在市级及以下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结合区直各部门职能,统一编制形成我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动态清单(2021版),共计67项。

(二)要求我区审批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区直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依法推进审批方式改革,探索扩大告知承诺事项办理范围。

1.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共计2项,企业持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区直有关主管部门将其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2.审批改备案的事项共计1项,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企业备案后,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有效监管。

3.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共计17项,对企业自愿做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企业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对企业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企业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

4.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共计47项,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网通办”、“一窗办理”,完善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材料和审批要件。对市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要主动与其对接,积极争取试点,通过先行先试将更多事项审批权限下放至我区,最大程度实现企业就近办事;对涉及更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的事项,同步做好配套制度更新,并向社会发布。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实现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要加强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进一步推进“信用襄阳”建设,形成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与许可信息、监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

三、《襄城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前期工作情况。

2020年12月30日,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襄阳市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襄政办发〔2020〕32号),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作出重要批示,分管区长于2021年2月4日召开专题部署会,对我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进行安排。区市场监管局作为贯彻落实改革任务的牵头部门之一,拟定了《襄城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区直各部门对照中央、省、市级层面“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结合工作职责及权限进行梳理,列出本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襄城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意见已结束。

四、实施方案的出台

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对《襄城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研究,2021年6月16日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区直各部门遵照执行。

2021年11月9日


关联文件: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城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