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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襄城区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来源:襄城区政府   日期:2021-05-10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1-05-10
来源: 襄城区政府 主题词:
解读类型: 其他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关于《襄城区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一、 政策编制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的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中央推出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政策保障。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18]30号),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襄阳市政府2019年出台了《襄阳市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襄政发[2019]7号)

贯彻国家和湖北省、襄阳市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快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区文化和旅游局着手起草《襄城区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成立专班,分步推进文稿起草工作一是领会政策、广泛调研。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明确目标定位;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对比分析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厘清目标、规划措施。二是充分论证、形成初稿。共分为奖励对象、奖励政策、奖励程序、保障措施、附则五大部分,分别征求区直部门、乡镇办和文旅企业建议,9个单位反馈无意见,8个单位反馈意见20条,在充分吸收单位意见基础上,形成《若干政策》(初稿)。三是集中研讨、修改完善。1月19日,区委书记吉虹,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胡小兰在古城办事处会议室召集九洲游、康华旅行社对《若干政策》提出了意见建议。我们吸纳各方的意见建议后,进行了再次修改,开展公平竞争、廉政风险、社会稳定等专业性评价后,形成了《若干政策(送审稿)>1月26日,区政府办副主任程朝晖在区政府大楼317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若干政策(送审稿)>论证座谈会议,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区政府办及区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参会。会后,我们认真吸纳各单位意见建议后再次对《若干政策》进行修改。四是上会讨论、再次修改。2月4日,区长周俊明同志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襄城区加快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拟定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该政策。会后,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将示范园区(基地)、A级景区、星级饭店、非遗转化、旅游商品开发等奖励项目删除,侧重对新进“四上”文化产业企业、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举办大型活动等设置奖励项目,并增加奖励金额。4月27日,《若干政策》经区委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襄城区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共分为奖励对象、奖励政策、奖励程序、保障措施、附则五大部分。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限定为本区依法设立的文创园区、景区、乡村旅游建设主体等各类文化旅游企业,文化旅游专家等人才。共有两个要求:一是企业注册地及纳税地在襄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二是申报单位近五年未受行政、刑事处罚,申报单位和个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目前未接受司法、行政机关调查。

(二)奖励政策

共包括“无申请兑现”和申报兑现两种奖励项目。其中“无申请兑现”奖励项目分为新进“四上”文化产业企业奖励、旅游企业奖励、发展乡村特色旅游奖励、文化和旅游人才奖励四种奖励项目。申报兑现奖励项目分为剥离文化产业企业奖励和大型活动奖励两种奖励项目。

(三)奖励程序

无需申报的奖励项目由办理单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确定奖励对象和额度,直接兑现奖励。符合剥离文化产业企业奖励政策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区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确定奖励对象和额度。所有奖励对象和额度报请区政府批准,每年审核奖励一次。

(四)保障措施

由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区财政设立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激励和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五)附则

主要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进行了相关要求,对奖励政策进行相关解释,列出了政策执行年限及解释单位。


关联文件: 关于加快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