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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来源:襄城区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1-02-02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医疗保障局工作实际,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机关其他科室大力支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提供公开资料,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专门抓、专(兼)职人员具体抓、上下协同人人抓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

(二)用好载体,发挥政务信息公开效用

在区政务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第一时间公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保政策、法规、动态等,确保参保群众第一知晓率,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化。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按照市政府相求,优化目录结构,形成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