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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襄城区统计局   日期:2021-02-02

襄城区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襄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按照《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立足统计职能,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统计、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基本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同时我局通过建立健全统计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等,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政府信息公布方式  

我局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更新维护。每月将重要的经济信息、政务信息和月度经济指标通过系统进行发布。二是通过《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公报》、专报、分析、信息等多种途径向各单位各部门提供统计产品。制定了襄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严谨规范

)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局相关信息,我局加强了网站信息发布,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根据实际情况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进行了研究,认真做好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更新工作。2020我局在襄城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9襄阳市政务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单位概况。襄城区统计局机构职能、权力清单及单位介绍。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在网上公布了主要领导职责分工,单位简介,内设机构及局属事业单位职责。

(二)统计工作动态信息。在网上设置了工作动态,区统计局图片要闻、统计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等,及时公布我局工作动态信息。

(三)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间节点公开,并编制公布了《襄城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四)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在区统计局网站上转载中央、省级各类统计相关政策及统计相关的政策解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人口普查条例》等。

(五)互动交流。在网上提供了办公室电话,给公众提供更为方便的方式来了解政策问题,咨询问题。同时也通过政府热线服务平台为公众解答统计数据相关的问题,2020年做到了市民100%满意度的回复标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主动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工作人员兼职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要及时、准确公布政务信息,保证政府信息数量和质量;要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