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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襄城区水利局   日期:2025-01-13

襄城区水利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襄城区水利局参照2024年相关指标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予以公布,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襄城区水利局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公开促进公平公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襄城区水利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围绕水利系统工作,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开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提速、提质、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6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依申请公开信息共1件,已全部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把好拟、发文以及发布,确保信息公开高效性、准确性、安全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经股室负责人、办公室保密人员审核后报分管保密审查领导审定签字后再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和常态化监管,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及时更新区水利局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室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机构相关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调整考评细则,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年度专项考核。二是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三是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大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处理行政许可17件,行政处罚4件,行政事业性收费208.8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共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科研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企业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0000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10000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目前,襄城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问题:宣传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政府服务职能,为公众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本机关发出信息公开处理费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2.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2024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共2件,区政协提案4件,涉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等,实现了按时办结率、同步沟通率和满意率100% 

3.2024年,我局无重点项目。

襄城区水利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