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城区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安排部署、做法成效)。2024年,襄城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民政领域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促进民政工作的透明化与规范化,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完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夯实责任主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内容、流程做出了明确要求,规范信息采集、审查和发布,严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紧密结合民政工作职能职责,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对涉及群众关切的热点等信息予以及时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4年,区民政局共计在省、市、区各类网站上公开信息86条,其中湖北日报34篇,襄城新闻5篇,汉水襄阳7篇,襄阳市民政局网站10篇,襄城区政府网站30篇,进一步增强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办理答复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信息公开注重及时性。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深化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及时发布各类政策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完整性。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范围,依法公开相关法规政策、专项资金(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发放情况、监督渠道,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保障信息公开内容完整、全面、真实,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信息公开服务便民性。以便利群众生产生活为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主动回应群众诉求,通过完善网站公开栏、梳理公开类别、及时完整公开内容,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设维护情况、信息发布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完善了网站公开栏,丰富了公开类别,优化了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公开工作信息,满足了各种不同受众的需求,体现出民政特色,进一步加强与民众的互动,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加强网站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完善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及民政信息报送工作,督促各股室、二级单位积极报送工作信息,确保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认真履行“三审三校”工作程序,严把政治关、文字关。
监督保障情况(考核评议、督促整改、责任追究)。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政务公开纳入考核标准,领悟信息公开工作精神,落实主管、审核、公开、负责全流程要求。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对待区行政审批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同时,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考核评议、责任追究情况:
2024年,我局无考核评议、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企业 | 机构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公开的方式方法还有待创新。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上创新不足,政策解读效果有待加强。三是网站内容管理有待加强。
本年度的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民政领域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和问题处置能力。二是强化政策解读,拓宽宣传途径、创新宣传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策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三是强化规范程序。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2024年以来,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提升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不够多样;信息公开工作推广力度不够强,有待提升。
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落实重点工作。尽量以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增加图解、媒体解读信息发布数量及质量,政策解读尽量做到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与文件相关联。二是拓展公开思路。加强困、难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事项及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的透明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定、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发出信息公开处理费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14件,其中,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6件,主要涉及养老服务、社区建设、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四个方面。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安排部署,诚心邀请代表们进行面对面交流,并上门征求代表们意见,共同协商建议提案办理方案和具体措施。今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对民政部门建议答复意见评价表示满意。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2024年,襄城区老年人养护中心项目已全面完工,委托运营单位已完成一样功能改造,并于2024年11月正式投入运营;襄城区特困供养人员养护院项目已完成建设,目前正在实施竣工验收。
公益事业建设:已发布襄城区民政局扎实推进“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襄城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等信息。
公共资源配置:2024年,我局无公共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