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城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襄城区教育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行政审批局的具体指导下,襄城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及职责,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形式、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了公众对教育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1年共发布56条信息。
(一)襄城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教育工作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负责区属学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3.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结构的调整以及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校园规划,指导全区中小学布局的调整。
5.承担参与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各中心学校、区直中小学、幼儿园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编报区级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
7.承担全区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国家和省贫困生资助政策的落实、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工作、全区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工作。
8.负责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参与拟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评聘和教师招聘(调配)的审核工作。
9.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和学校安全、稳定、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区教育奖励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10.统筹管理全区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11.统筹管理全区中小学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
12.组织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教育系统重大科研项目并协调实施,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区教育系统的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
13.负责全区教育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学校远程教育工作。
14.协调、监督、指导全区中小学的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负责编制区直教育费附加使用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15.组织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教育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计财股、学前教育股、综合股、督导股、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股、主体办等9个股室,下设二级单位:襄阳市襄城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和襄阳市襄城区学生资助与后勤服务指导中心。
(二)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组织机构,为我局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保证。我局明确由分管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股室,强化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三)建立了规范的工作机制。有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建有台账,上传信息必须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严格把关签字后上传发布。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上传工作信息,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加强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阳光施政进一步推进。我们重点公开机关工作相关的事项。局按照《条例》规定,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以下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县市区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我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务信息工作与市考核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合规,公开时效性不强,公开要素不全面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2022年我局将做好公开文件的政策配套解读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同时强化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1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且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积极做好建议提案内容的收集、整理、审核、上传、公开工作。2021年,由我局承办区人大建议5件,区政协建议21件,市政协建议2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畅通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公众诉求。通过“12345”热线平台,回应市民关切。2021年我局共受理、回复“12345”热线来信件1477件,回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