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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21-02-0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襄城区发改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做好本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等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严格保密审查等工作,全年按时限要求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进行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办事指南、机构信息、政策法规、“三公”经费等事项。

(一)单位概况。襄城区发改局机构职能、权力清单及单位介绍。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在网上公布了主要领导职责分工,单位简介,内设机构及局属事业单位职责。

(二)发改局工作动态信息。发改工作政策信息。

(三)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间节点公开,并编制公布了《襄城区发改局信息公开指南》。

(四)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及时转载中央、省级各类相关政策等。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部门“三公”经费开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四、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襄城区发改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对与上级部门要求、公众期盼、发展形势相对比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如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内容不够深入等。

2021年,襄城区发改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条例》实施力度,通过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加强宣传工作,扩大服务范围;贴近公众需求,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按照信息目录,提高公开规范;以提高公开质量与时效为着力点,聚焦重点,夯实基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推动发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