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城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21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30条。
(一)襄城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级与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制定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地方有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
3.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预算调整和区级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直部门的年度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4.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区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6. 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票等管理。
7. 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农业支出,科技创新支出和公共支出等;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和粮食桂账处理。
8.参与拟定全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分配和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拟定全区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9.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10.负责财政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11.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编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新增预算评审工作、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职责。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区财政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股(政府采购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事业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资产管理股等9个股室;管理7个二级单位,分别是财政监督局、非税收入管理局、会计局、国库集中收付局、政府采购中心、信息中心、农发办;下设9个财政所,分别是尹集财政所、欧庙财政所、卧龙财政所、庞公财政所、檀溪财政所、隆中财政所、真武山财政所、古城财政所、襄城经济开发区财政所。
办公室在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39号美格丽芬酒店11楼,联系电话3613289。
(二)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组织机构,为我局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保证。我局明确由分管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局政务信息公开股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股室,强化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为突出政务公开的便捷性,时效性、特别申请在政务网上添加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模块,方便人民群众查询财政资金补贴事项。
(三)建立了规范的工作机制。有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建有台账,上传信息必须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严格把关签字后上传发布。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上传工作信息,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加强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阳光施政进一步推进。我们重点公开机关工作相关的事项。按照《条例》规定,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3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以下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县市区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我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务信息工作与市考核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2022年我局将做好公开文件的政策配套解读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同时强化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1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二是积极做好建议提案内容的收集、整理、回复等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襄城常办发〔2021〕2号),2021年,办理人大建议提案5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3件,实现了按时办结率、同步沟通率和满意率100% 。畅通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公众诉求。通过“12345”热线平台,回应市民关切。2021年我局共受理、回复“12345”热线来信8件,回复率100%。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