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2-12-07 | |||
标题: | 关于做好对2022年市区受疫情影响较大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从事旅游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文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关于做好对2022年市区受疫情影响较大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从事旅游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定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6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工作的通知》(鄂财建发〔2022〕73号)、《襄阳市财政局、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对2022年度市区受疫情影响较大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从事旅游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工作的通知》(襄财建发〔2022〕37号)文件精神,帮助2022年内襄城区受疫情影响较大从事旅游中介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难关、促发展。结合襄城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制定2022年度襄城区受疫情影响较大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从事旅游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工作,支持引导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力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的地方补贴政策、措施。
一、帮扶范围
襄城区范围内从事旅游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非国有房屋的,纳入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较大承租非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范围。
二、扶持标准
对纳入帮扶范围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财政负担其2022年度三个月的房屋租金。
三、扶持时限
扶持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任一时段中的连续三个月,不满三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进行补贴。
襄城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