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3-20763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公开日期: | 2023-08-09 | ||
标题: | 【抽查计划】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市区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襄双随机办〔2023〕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市区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监督管理,促进行业高质量有序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市区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检查各企业绿色生产情况。
三、检查依据
(一)省住建厅《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鄂建设规〔2018〕1号);
(二)《关于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防止扬尘污染的通知》(鄂建文〔2015〕64号);
(三)省住建厅《关于推动预拌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建文〔2012〕31号);
(四)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
四、检查时间及安排
(一)企业自查(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20日)
受检企业应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原则,根据检查内容对本企业的厂站要求、设备设施等进行自查自纠。
(二)检查阶段(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8日)
由市住建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及抽查比例,组织行业专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三)总结阶段(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15日)
整理汇总各受检企业整改情况,并根据企业整改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五、检查方式
由市住建局法规科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企业,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
(二)随机抽查以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为主,各企业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组要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检查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整改。
(四)检查工作结束后,由市住建局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予以通报。
附件:市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考核表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