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3688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襄城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25 | ||
| 标题: |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01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号: | 襄城农函〔2024〕26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襄城农函〔2024〕26号
(A)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0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袁境良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襄城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建议已收悉,建议提得很好。首先十分感谢你对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关心和支持。你提出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现答复如下:
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2014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5)33号)指出: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融合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追切需要;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襄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太晖在2022年1月6日《襄阳市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2022年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要实现全覆盖。2022年4月21日,在谷城县召开的襄阳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2年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副市长张学林提出:要大力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所谓全覆盖,一是平台全域覆盖,产权交易平台搭建要覆盖到各县(市、区)和所有乡镇;二是业务全时开展,要实质性开展业务;三是交易全面进场,凡属农村的资产、资源应当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场,实现规范、有序交易。2023年9月5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全面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鄂农发〔2023〕32号),提出2025年全省建成健全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目前我市成立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已正式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业务。襄城区和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等四个主城区,联合共建襄阳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不再单独成立区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襄城区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市要求,拟定了《襄城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了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及区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在政府网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对《襄城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出具了廉政性、合法性评估报告,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论证会,区司法局正在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待审查完成后,按照规范文件的要求步骤,上报区人大进行备案后下发各地。
谢谢你对我们提出的建议,希望你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襄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