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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七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日期:2024-11-25
索引号: 011158671/2024-3367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城区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4-11-25
标题: 关于对区七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襄城水函【2024】1号A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襄城水函【20241A

关于对区七届政协三次会议194提案的答复

陈忠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处理汉江河道襄城段废弃采砂设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推进江河岸线资源高效利用,规范河道采砂秩序,优化河流生态环境,襄城区大力开展专项战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和长效治理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非法占用岸线、非法采砂等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为落实欧庙、余家湖莫康河段汉江沿线砂场整治工作,恢复岸线生态,我区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研究、强化工作保障、强化信访维稳等工作措施,按照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出台了《襄城区欧庙沿江砂场整治工作方案》,由区“两非”办牵头,从欧庙镇、区水利局、区建投公司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对欧庙、余家湖莫康河段所有砂场按照资产评估价格进行成本核算后清退,并拆除采砂设备和原砂场临时构筑物。拆除后的设施设备按照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统一处置

通过近几年“两非”(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禁采措施,投入“两非”整治专项资金3000万余元,全部拆除汉江余家湖欧庙、卧龙40处砂场340余条砂架260套设备设施和原砂场临时住房、构筑物300余间。腾退砂场占地800余亩,恢复非法砂场码头占用岸线10余公里,复垦复绿原砂场占地800余亩。拆解辖区范围内“三无船舶”50艘,驱赶遣返外籍船只和转产、消化70余艘。

二、采砂船舶整治。经区政府批准,设置了余家湖莫康段集中停靠点,对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的过剩采砂船舶和禁采期的所有采砂船舶实行集中停靠,树立公示牌,明确现场监管责任人和举报电话,实现了全年常态化规范集中停靠监管。按照《襄城区河道过剩采砂船舶消减工作方案“规范一批、取缔一批、补偿拆解一批”的原则,系统推进,分类处置,对确定保留的规划许可采区船舶外,其它过剩船舶分批分次逐步实施消减。

三、长效管理机制和联合执法制度。一是建立常态化巡查和联合执法制度和规范非法采砂举报制度。二是按照市水利和湖泊局、交通运输(海事)局综合执法大队和区水利、公安、沿江乡(镇)办、村组等部门联合执法相关要求,形成打击非法采砂的合力。三是加强与谷城、樊城、经开区、宜城交界河段水域执法力度,完善联管联治机制,制定联合执法驻守方案。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对可能涉嫌构成犯罪的,积极推进非采入刑。五是加强部门之间合作联动,根据采砂管理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利用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结合平时进企业、社区、学校、机关、村组和采取网络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大众宣传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制法律法规单行本和宣传资料1000余份,户外宣传标语120余幅,确保宣传取得实效。在宣传过程中,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局襄城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汉江河段、交界水域等有无偷采盗采情况进行常态检查,查处的偷采盗采线索进行移交为有效保护汉江流域生态环境提高坚强保障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今后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襄城区水利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