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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人民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报告
来源:   日期:2024-02-02
索引号: 011158671/2024-02930 分类: 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 襄城区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4-02-02
标题: 襄城区人民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结果的报告 (代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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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襄城区人民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结果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襄阳市审计局公告了《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现根据《襄阳市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将涉及襄城区存在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0日至5月19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襄城区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内容含我区的基本情况、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度决算草案情况、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明确责任迅速改。制定下发了《审计整改责任分工方案》,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统筹推进、迅速推进。二是建章立制长远改。“治已病、防未病”为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认真整改的同时,对审计揭示的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通过研究分析,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主管和监管职责,着力解决各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三是持续开展回头看。组建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督查专班,常态化开展问题整改“回头再看、回头再查”,确保审计问题整改成效持续发挥。截至公告日审计发现1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决算草案数据不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认识做好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区财政局要确保报表数据准确性、真实性,保质完成财政决算编审工作。二是要求区财政局抓好财政决算基础工作,做好与上级财政的对账工作,并根据最终结算单及时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表相符、账实相符。三是责成区财政局定期组织决算编报人员加强《总预算会计制度》学习,扎实做好日常总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保障财政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2.关于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针对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襄城区已按照全面覆盖、独立完整、收支平衡、讲求绩效原则,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②针对预算调增调减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9月召开了全区预算编制业务培训会,要求各部门结合职责职能科学预计部门收支预算。二是加强项目审核。目前,区财政局全面清理2023年度一次性项目和到期项目,到期项目如需继续执行,必须开展政策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程序报批。三是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除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落实国家、省、市政策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外,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

3.关于预算执行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针对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问题:截至9月底,非税收入3845.16万元已全部缴库。今后,将要求区财政局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入库管理,做到及时足额缴库。②针对应收未收问题:区水利局已征收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91.32万元,同时,要求区水利局要加大农村供水政策的宣传和地方性供水管理办法相关条例的宣传学习,确保相关税费应收尽收③针对未收回指标问题:区财政局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对当年未使用完的区本级预算安排形成的项目资金和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要处。2023年收回预算指标16329.45万元,全部统筹用于“三保”支出。④针对无预算支出问题: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区财政局指导各预算单位科学预测、认真梳理各项支出项目,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人大批复的预算,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确保预算的严肃性。⑤针对预算执行率低问题:一是强化预算项目管理。区财政局督促预算单位主动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支出必须落实到具体执行单位和具体支出项目,部门年初未细化分解以及未履行必要的财政再评审程序的支出原则上全部调减。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明确资金分配或拨付的时间节点,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预算执行偏慢的单位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三是规范财政资金拨付。坚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重原则,严格按照财政预算、项目进度、规定程序拨付资金,严肃财经纪律。

4.关于财政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底,中央直达资金14678.4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下一步,我区将加快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使用,确保直达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5.关于财政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细化措施,对不同类型的暂付款制定分类清理计划。对有预算来源的财政借垫款及时办理预算调整和转列支手续;对没有预算来源的财政借垫款,根据情况有财政拨款的抵扣资金;对于时间较长、事由不清、单位撤销等原因,经核实后确实无法收费的财政借垫款,按照账销案不销的原则,区政府批准同意后按规定核销,做坏账处理。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持续规范管理,着力构建财政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原则上不再新增暂付款,确需借款的单位须先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协议。

6.关于“一卡通”惠民惠农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针对未建立健全补贴政策清单问题2023年3月28日在政府网站“一卡通”专栏中更新了《2023年襄城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清单》,并建立了《2023年襄城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汇集》,于2023年8月11日在政府网站“一卡通”专栏中公示。下一步,我区将在每年更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后,及时在政府网站“一卡通”专栏进行公开。针对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国家公益林补助、应急救灾资金3项资金应纳入未纳入“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代发账户管理发放的问题。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保区外停伐管护补助资金49.22万元区财政局已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应急救灾资金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安排,区财政局指定专人落实“一卡通”平台信息采集工作,已导入2022年以来纳入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发放的数据。今后,在兑付“一卡通”惠民惠农政策落救灾资金方面,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审核乡镇街道)上报人员信息的规范性后,通过湖北省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管理平台发放。

7.关于“一卡通”惠民惠农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针对滞留惠农补贴问题:襄城区滞留惠农补贴730.67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②针对应配套未配套问题:2022年中央和省级下达我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1756.3万元,用于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截至12月底略有结余。与此同时,2022年10月,区财政拨付因公牺牲现役军人优抚抚恤资金111.98万元。2023年1月区级财政拨付2022年度优抚对象其他优抚资金(春节慰问)50万元。按政策,区财政应配套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已配套到位;按照襄财社发〔2022〕106号文件精神,区财政应配套2022年市级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调标资金25.88万元。在当年年底因部门资金拨付申请正在履行传签手续,区财政局已于2023年1月将配套资金拨付到位。③针对多发补贴问题:一是责成尹集乡纪委及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对白云村党委书记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责令其立即整改,已清退资金12.77万元,及时纠偏;二是责成尹集乡定期对乡、村两级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学习相关政策,确保相关人员能够精准精确掌握相关政策,确保各项补贴依法依规发放到位;三是责成尹集乡全方位自查,逐村逐项核实,尤其是对发放对象、发放依据、发放标准等进行系统性排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发生;四是针对各项补贴发放,责成尹集乡建立村级审核-乡级审批-分管领导签字机制,通过层层把关,确保各项补贴发放到位,同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哪一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环节责任。④针对未向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补贴问题:符合条件的23名80岁以上老人未享受高龄补贴1.4万元未发放问题不属实疑点数据3条,涉及3人,不应享受高龄补贴0.22万元其中死亡时不满80岁不应纳入享受高龄补贴服务对象2人户籍不在襄城不应纳入享受高龄补贴服务对象1人属实疑点数据20条,涉及20人,应享受高龄补贴1.18万元其中1人已去世不再发放高龄补贴1人已在后贾洼社区享受多年高龄津贴7人已申请办理并享受二季度高龄补贴4人已通知到位按照老人或家属意愿随时前往社区办理异地老人家属在鄂汇办APP申请办理,办理流程已发送给老人家属;7人已通过医保系统、公安系统、婚姻登记系统查询,未联系上老人或家属,正在积极联系中,待联系上确认老人健在后再进行补发

8.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襄城区就业补助资金2306.76万元、大学生就业创业资金33.75万元已拨付到位,2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的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及生活补助已退回。

9.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襄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配套资金1868万元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的补助78.13万元已全额拨付到位。

10.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9月底,区财政局已完成财政专户各社保基金对账工作,基金利息已全部分配至各社保基金。

11.关于公办福利机构资金收支及机构管理运行中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专项资金已利用到位,及时拨付至相关单位。消防问题已联系相关施工方修砌防火墙,已于9月10日完工。

12.关于公办福利机构资金收支及机构管理运行中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针对福利院虚报套取特困供养金问题:区民政局已责令福利院对接商户完善票据;责令退还鹿茸口服液、京润珍珠、玫瑰花茶款项,并对经办人约谈处理。福利院现与襄阳职业技术学校附属医院签订医养合作协议,能在医院购买的药品直接在医院购买,医院没有的可到天济等有正规发票的药店拿药,同时,要求不得购买与特困人员无关的药品。已与襄阳职业技术学校附属医院签订医养协议,接送特困人员出入院均由医院120救护车接送;福利院工作人员为特困人员送生活用品等租车费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据实报销。②挤占挪用特困人员供养金问题:核实,修建厕所是因厕所属于危厕,随时面临倒塌,资金来源是多年结余的供养金。尹集乡民政办将指标打通使用,用专款发放少部分工资,用工资指标拨付相应供应金,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退回专款。今后,要求辖区内福利院规范管理特困人员供养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③针对大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问题:2023年6月,欧庙镇经与超市协商,允许福利院一个星期或半个月对账后开具发票,由欧庙镇财务直接打入超市账户,并将支出明细单附后。同时,举一反三,责令欧庙镇、尹集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各项支出不再通过个人账户支付,同时对辖区内各福利院进行统一要求,严格落实报账手续。④针对发票开具方与最终收款人不一致问题:经核实,彭攀因个人原因银行卡被冻结,曾勇清无银行卡,二人的租车费和厨房楼顶维修费用均由郭长明先支付现金后报账。秦明艮和曹红杰二人的材料人工费和皮柴费是二人要求先现金结账再开具发票,由会计曾秀梅现金支付后报账。目前,欧庙镇已责令郭长明、曾秀梅2人写出情况说明。同时,举一反三,要求辖区内各福利院各类报销费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⑤针对使用不合规票据或白条列支问题:经核实,由于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购买药品时个人药店比连锁药店便宜,出于节约资金目的,康田福利院在个人药店购买,而个人药店办理不了发票机,造成没有正规发票入账;食堂部分食材在市场购买比超市便宜且新鲜,为了节约开支,福利院在个人摊位购买了蔬菜等食材,造成了白条入账。今后,要求辖区内各福利院到能够开具正规发票的商户购买食堂食材和药品等生活物资,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报账程序。⑥针对决策不当造成资金损失浪费问题:经核实,欧庙镇中心福利院人员2021年元月全部搬入康田福利院,是因为区民政局计划2021年春节过后对中心福利院房屋进行全面改造,当时厕所随时都有倒塌危险,后项目落空。考虑到康田福利院条件好、人员少,欧庙镇中心福利院只有不到10人,就一直和康田福利院人员住在康田福利院;3%的质保金由于当时福利院会计没有认真看合同,造成了全部支付的情况。目前,已责令福利院对会计开展批评教育,同时将公厕移交给文垴村,文垴村委会也已搬迁至中心福利院办公,减少资源闲置浪费。今后,将加强对救助补助资金以及公办福利机构的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13.关于自然资源资产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虚增固定资产34.68万元整改中。区法院资产管理人员今年已多次与省高院资产负责人沟通汇报该电梯卡片下账作废事宜,并提交书面佐证材料。由于4月底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全面迁移至新系统,新的资产一体化系统截至目前尚未对基层法院开放卡片作废功能,故需等待省高院与省财政厅后续沟通处理结果,方可作废下账。二是区法院已根据评估报告价值在新的资产一体化系统中补记上述固定资产卡片(家属院集体宿舍楼及车库,家属院7号楼二楼、三楼)。三是区法院已向襄城区公车办致函提出增编申请,待增编手续批复后,将为鄂FNZ363喷涂公车统一标识,规范管理使用。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1.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约束力的审计建议。我区认真采纳,印发实施《襄城区财政局关于编制区直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将所有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预算。同时,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提高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力。

2.关于加强账户管理和支付管理,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审计建议。我区认真采纳,对各预算单位开设的实体银行账户进行梳理,印发实施《襄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账户专项检查的通知》,对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尽快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对违规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坚决杜绝财政资金体制外运行的现象。同时,及时跟踪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执行进度,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对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再次沉淀。

3.关于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强化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后续管理的审计建议。我区认真采纳,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定,出台《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城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襄城政发20233号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和后续监督,及时足额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上缴财政,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4.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公办福利机构监督管理的审计建议。我区认真采纳,组织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各乡镇街道)强化沟通协作,加快推进公办福利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出台《襄城区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改革方案》(襄城改委发20232号),切实强化福利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福利机构开支真实合规,日常运行平稳有序,及时排查各项安全隐患。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审计整改内容

无。

襄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