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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审计局对区直61个部门2021年度 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进行审计调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6-27
索引号: 011158671/2022-16514 分类: 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 襄城区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2-06-27
标题: 襄城区审计局对区直61个部门2021年度 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进行审计调查的通知
文号: 襄城审行通〔2022〕2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襄城区审计局对区直61个部门2021年度

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进行审计调查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决定派出审计调查组,自202269日起,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其他单位。请予以配合,并通知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做好相关准备,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李豪

审计组成员:朱娱姝(主审)、潘旭竹、李日、王潇怡、张祥语、李泽楠、王少博

员:潘旭竹

附件1.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附件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附件3.被审计单位名单

                                    襄城区审计局

                                                        202262

                                               

附件1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附件2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710—3591261 

附件3

被审计单位名单

1.政府部门28个: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医保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区农技推广中心、区乡村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岘山管理局。

2.党群部门14个:区委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委政研室、区委编办、区委巡办、区信访局、区委老干部局、区档案馆、区融媒体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人大政协部门2个: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4.群团组织7个: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残联。

5.经济实体1个:区供销社。

6.乡镇、街道9个:尹集乡政府、卧龙镇政府、欧庙镇政府、檀溪办事处、古城办事处(古城管委会)、真武山办事处、余家湖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庞公办事处、隆中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