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18053 | 分类: | 土地;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襄城区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6-07-09 | ||
| 标题: |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襄征预公告〔2026〕第39号、40号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襄征预公告〔2026〕第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余家湖街道水洼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余家湖街道水洼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2.285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征收土地地块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汉江崔家营枢纽二线船闸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因提升汉江水运运能、促进汉江沿线与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水库水面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襄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6年7月8日起,由余家湖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居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7月8日起,襄城区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余家湖街道水洼社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余家湖街道、水洼社区及相关村组,并已在襄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xyxz.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襄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7 月8日
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襄征预公告〔2026〕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使用襄城区水利局国有土地,现对启动使用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土地范围
拟使用襄城区水利局国有土地8.4651公顷,位于余家湖街道水洼社区(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使用土地地块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使用国有土地理由
拟使用国有土地用于汉江崔家营枢纽二线船闸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因提升汉江水运运能、促进汉江沿线与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需要,确需使用国有土地。土地用途为水库水面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襄城区人民政府土地使用工作安排,2026年7月8日起,由襄城区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使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使用国有土地农工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使用国有土地用地农工参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襄城区水利局,并
已在襄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xyxcq.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襄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8日
襄征预公告〔2026〕第39、40号位置图_2026070909225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