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城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相关政策及要求
一、发放高龄老人补贴政策依据
为加快推进覆盖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提升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鄂发[2011]21号)、《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襄发[2012]15号)、《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35号,襄城区从2012年开始,对年满80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
二、高龄补贴的发放范围及发放标准
凡具有襄城区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补贴。(注: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高龄补贴标准,实行分档发放。当前我区高龄补贴分三档,即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50元补贴,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100元补贴,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200元补贴。
三、高龄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一)高龄补贴申请、审核流程
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当月起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老年人也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填写《襄城区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申请审核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村(居)委会对申请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后,报乡镇(街道)民政办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区民政局审定。
(二)高龄老人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复核一次。每月月底,享受高龄老人补贴的对象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过社区(村委会)告知乡镇(街道)民政办,经区民政局复核后,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或终止补贴手续。
1、享受补贴的人员户籍迁出本区的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社区(村委会)应于查证此事的5个工作日内上报乡镇(街道)民政办。由乡镇(街道)民政办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从批准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2、享受补贴的高龄老人去世后,其子女或亲属应于当月将老人死亡情况告知社区(村委会),社区(村委会)也可自行调查核实,社区(村委会)应于查证此事的5个工作日内上报乡镇(街道)民政办,由乡镇(街道)民政办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从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四、高龄补贴发放时间及方式:
高龄补贴按季度发放,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发放,直达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