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
提醒告诫书
全区各旅游业相关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现对全区旅游业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湖北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或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经营者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宾馆酒店等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者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四,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严禁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景点景区、宾馆酒店、饭店餐饮、停车场等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