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旅游
2024年襄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   日期:2024-09-12

2024年襄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情况下,襄城区文旅行业特别是A级旅游景区的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游客及各类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我区文旅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襄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导下有序进行。成立预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二级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文旅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重大紧急情况处置的指挥、协调与督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监管股,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1.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定完善文旅系统防灾预案和日常检查,及时向文旅企业宣传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科普知识,传授有关自救、互救、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等安全常识,提高企业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示精神,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工、人员转移命令,指导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情况,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有关指令。制定切合本行业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根据防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需要,研究部署并组织指挥开展应急抢险等工作。根据值班值守要求,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预警和信息记录、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根据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组织工作组对灾情进行调查及处理。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措施

(一)灾害分级

襄阳市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文旅部门应当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组织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2.各文化旅游企业在暴风雪、强降温等恶劣天气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及时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通知广大游客。

3.在遇到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区文化和旅游局要督导A级景区及时关闭,引导在园游客及时撤离,各种特种设备断开电源,并根据气象灾害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措施

1.针对冬季雨雪、雾霾天气较多的情况,经常宣传雨雪天气的预防知识,提高文旅系统全部人员及游客的安全保护意识。及时获取气象部门对暴风雪、强降温天气的预测预警,提前备好抢险救灾工具。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雪灾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点)建筑设施、游乐设备设施和景区(点)树木等出现损坏的排查,指导责任主体进行维修。

2.当接到区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预警后,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会商会议,进行研判,启动应急响应,指导A级旅游景区(点)做好道路除冰(雪)工作,对危险路段、景点采取限行等措施。督促文化旅游企业加强应急工作投入,切实加固好恶劣天气易发生危险的基础设施。根据发生的灾害情况,各旅游景区(点)及时做好游客思想稳定工作。

3.当接到区级气象应急指挥部发出灾害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后,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指导文旅场所、景区(点)对危险路段、景点视情采取限行、关闭、停止运行等措施,及时安全转移或妥善安置滞留游客。文旅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迅速将事件情况上报上级文化行政部门。

四、信息报送

(一)基本原则

1.速。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二)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区文旅局负责向区应急局和上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五、指挥和处置

(一)区文旅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执行区应急局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二)区文旅局各有关股室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在当地应急办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并随时向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三)区文旅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应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四)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