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城乡规划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征地公告
来源:   日期:2025-07-31

襄阳市襄城区2024年度第28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新修园区13号路中段)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湖北省人民政府2025724日批准《关于襄阳市襄城区2024年度第28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新修园区13号路中段)的批复》(鄂政土批()202551号)。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新修园区13号路中段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用地涉及欧庙镇刘口村、余家湖办事处曾垴村。共计批准2.7633公顷,其中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2.7633公顷(含耕地2.7539公顷)。

四、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欧庙镇刘口村、余家湖办事处曾垴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襄城区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欧庙镇刘口村、余家湖办事处曾垴村村委会并已在襄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xyxcq.gov.cn/

襄城区人民政府

202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