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办:
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通知》(鄂应急发〔2023〕5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工贸行业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突出抓好金属冶炼(含金属熔融)、配套工贸行业生产的危化品生产或储存项目、环保设施设备等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省厅的通知要求,抓好监管措施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强化工贸行业建设项目的源头管理,防止出现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通知鄂应急发〔202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