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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6)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   日期:2025-11-18
索引号: 011158671/2025-31819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其他
发布机构: 襄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公开日期: 2025-11-18
标题: 襄城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6)整改情况公示
文号: 序号56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襄城区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6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城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6)已通过市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襄城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序号56)指出襄城区存在“襄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较低。襄阳市市政新材料有限公司是襄阳城区唯一一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 150 万吨,2022 年实际资源化利用量仅 9400 吨,不足设计能力的 1%。”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扎实做好建筑垃圾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提升襄城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水平,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领域市场秩序,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三、整改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处置核准。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制度,鼓励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通过资源化处置方式循环利用建筑垃圾。
    2.加快项目建设,合理布局设施。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尽快投产运行,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采取固定与移动、厂区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尽可能实现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3.强化执法监管,运用好智慧监管平台,将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纳入信息平台监管,依法查处随意堆放、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各拆迁工地在分拣阶段分离出的废弃钢筋、有色金属、木材、塑料等,进入各自的回收系统进行再利用。

2.自2024年1月起,襄城区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谷城、老河口资源化利用场等异地消纳72200吨,运往木桥资源化利用场31800吨,襄阳富信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2000吨,各项目工地用于垫路、回填等消纳60130吨。

3.2025年5月,根据市城管委的要求,襄城区城管局督促辖区内各建筑工地在湖北省建筑垃圾监管服务平台上开始试运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三联单”。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置、运输监管和资源化利用全链条管理,推进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实行建筑垃圾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实现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襄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反馈意见。

联系人:樊俊   联系电话:3603056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