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31815 | 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襄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5-11-18 | ||
| 标题: | 襄城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4)整改情况公示 | ||||
| 文号: | 序号34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襄城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4)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襄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襄城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4)已通过市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襄城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34号指出“建筑垃圾管控力度不够。湖北省17个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中,尚有15个未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部分地区消纳场所规划滞后、规范处置监管不严、生态破坏问题凸显。”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扎实做好建筑垃圾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提升襄城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水平,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领域市场秩序,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三、整改措施
1.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
2.选择未利用地、废气矿坑、废弃地等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最大程度实现工程渣土等产销平衡。
3.严格落实《襄阳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做好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好建筑垃圾处置备案、施工前申报等制度,严格按照申报项目、时间、消纳场所进行建筑垃圾处置作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车辆冲洗、平厢密闭运输等要求,做到净车出厂;做好建筑垃圾台账管理,严格控制“产、运、消”三大环节,确保产消对应、台账一致。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各乡镇办事处、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协同对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整治,积极排查、清理辖区内随意倾倒的无主垃圾,重点针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等管理薄弱区域,进行全面摸排,发现一起、清理一起,对存量点位强化监管措施,坚决防止新增违法堆放建筑垃圾行为,切实做到消存量、防增量,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2、襄城区城管局渣管办对辖区内各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处置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其自觉遵守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规定。
3.严格落实《襄阳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全面实行了“电子联单”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控、责任可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襄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反馈意见。
联系人:樊俊 联系电话:3603056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