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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40)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   日期:2025-05-26
索引号: 011158671/2025-13940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5-05-26
标题: 襄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40)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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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襄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40整改情况公示

2025年4月24日,我单位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0)通过了市级验收。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和市级验收组有关要求,我单位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526—202569日,共10个工作日。

反馈问题

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2023年1月1日至14日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东风铸造、华中制药、集美压铸、恒德汽配、恒延铝业等5家企业均未落实停产限产要求。其中,东风铸造公司按预案要求,4台工业炉窑应全部停产,实际无一停产。襄阳华电公司也未按预案要求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襄阳市工业企业重污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三、整改措施

(一)及时更新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科学合理。

(二)加大巡查力度,尤其是夜间和节假日组建专班,分组开展不间断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三)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在线监控、用电管控等科技手段,加强管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对拒不落实的依法立案处理。

(四)督促襄阳华电公司安装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对该企业货运车辆的实时监控。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清洁运输建设。该企业目前90%的煤通过火车运输,其余10%的煤由余家湖货场通过车辆打包集装箱运输(距厂区约1公里),督促其2025年底全部煤原料使用铁路运输。督促企业公路运输部分使用达标车辆,与车辆承运单位、渣料运输企业补充签订车辆排放达标保证书,增加相应合同条款,提供运输车辆年检合格证明,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运输,实现车辆的达标管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4年,襄城区组织辖区377家企业填报大气源清单,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经过省、市两级审核,更新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4年度襄城区44家重点涉气管控企业纳入《襄阳市工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4-2025年)》。

(二)2023年秋冬季以来,襄城区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响应落实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要求,预警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到园区轮班值守,共出动执法人员480余人次,实现对园区重点监管企业的全覆盖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三)襄城区充分利用用车大户门禁视频监控系统、“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用电管控系统,加强对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的监管。目前,襄城区已有16家用车大户安装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并于环保部门联网,园区周边和园区内部分重点企业共装有15个“蓝天卫士”视频监控探头,24家重点涉气企业废气排口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9家企业共13个车间装有用电管控系统。通过加强对企业的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可及时处理。2024年1月,对湖北施尔佳肥业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四)经核实,2023年1月1日至14日襄阳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落实了减排措施,维生素B1车间主要生产单元甲酯工位反应釜8台停产4台。

(五)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已安装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对国四及国四以下重型货车进行管控。该企业2024年集装箱(公路运输)运煤量7.5万吨,较2023年同比下降57.72%,占比已从2023年的10%降低至2%,运输车辆达国五标准,集装箱车顶通过喷洒抑尘胶防止扬尘。督促该企业2025年继续减少集装箱(公路运输)运煤量。该企业在粉煤灰销售合同中,已明确要求运输单位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验收结论

经检查,验收组认为:襄城区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40)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自行验收合格。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襄城区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710-3515458。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