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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   日期:2025-04-17
索引号: 011158671/2025-10355 分类: 政务督查
发布机构: 襄城区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5-04-17
标题: 襄城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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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襄城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襄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截至2023年7月,全市还有685座水库未收回承包经营权

二、整改目标

按照《关于推进水库水质保护和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本着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原则收回承包权。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开展摸底调查,制定限期收回进度计划,逐库明确收回时间节点,按照谁主管、谁发包、谁收回、谁复核的要求限期收回渔业养殖承包权,严格到期收回,不得以捕捞腾退、资产清算等理由延长合同。其中,在已收回24座的基础上,2024 年底前再收回4座。组织水库产权单位加强养殖合同规范工作,未收回的水库要逐库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水库水质指标、渔业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工程安全运行等相关条款,并明确如果违约取消合同等约定。发现投肥投粪养殖、水质连续两年恶化等情况及在溢洪道设置严重影响行洪安全的拦挡、格栅阻水设施的按照补充协议取消养殖合同。清理和规范承包期超过20年的养殖合同,重点进行合规性复核。

(二)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有投肥投粪等行为或者由于渔业活动造成水库水质监测结果连续两年下降的或存在违拦挡的,督促相关地方依法依规终止承包合同,对已收回养殖权的水库开展回头看,检查是否规范开展生态渔业活动等。

(三)指导各地持续抓好宣传工作,营造保护水库水质的浓厚氛围。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措施1完成情况召开全区水库养殖承包权收回推进工作会,对全区水库养殖承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规范全区水库养殖行为加快承包权收回工作方案》,对水库养殖承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同时制定限期收回计划,在已收回24座的基础上,2024 年底前再收回4座。已按期收回未收回的水库逐库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水库水质指标、渔业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工程安全运行等相关条款,并明确如果违约取消合同等约定。

(二)措施2完成情况明确职责分工,区水利局负责对水库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各乡镇分别定期对辖区范围内水库进行水质监测,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负责对全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定期召开水库养殖承包权收回工作研判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定期对水库水质和生态渔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措施3完成情况:一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将主题宣传海报、有关水法律法规资料及宣传纪念品送到水厂、水库及有关企业,水厂、水库及有关企业也通过悬挂横幅、张贴主题海报、LED显示屏式开展主题宣传营造保护水库水质的浓厚氛围。二是在各个水库设立禁止化肥养鱼的宣传警示牌,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社会各界踊跃举报向水库投肥投粪、倾倒污染物和废弃物等行为,对举报事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襄城区水利局反映。

联系人:薛琴  3607301

                               襄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