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0163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4-08-16 | ||
| 标题: | 关于襄城区菜篮子农产品生鲜供应链超市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关于襄城区菜篮子农产品生鲜供应链超市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公告
在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被抽样单位襄城区菜篮子农产品生鲜供应链超市(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街道檀溪路1号襄阳国际商都B4区)1个批次的大芹菜抽检不合格,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7日,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襄阳中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大芹菜进行了抽检,经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 NO:XYZ240402100)。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5月17日,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2024年4月17日,当事人从襄州区伙牌镇马杰成蔬菜批发部购进了20斤涉案批次大芹菜,该批次大芹菜当天销售完毕,现无产品召回。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理。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的调查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违法行为积极整改。符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主观过错等方面,依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的罚款幅度进行裁量。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9.80元;2、罚款5000.00元。
四、整改情况:
襄城区菜篮子农产品生鲜供应链超市对此次抽检不合格的大芹菜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严格索证索票,严把食品安全关。
五、公示网址链接:
http://www.xfxc.gov.cn/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