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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交通部门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来源:   日期:2025-12-31
索引号: 011158671/2025-3655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阳市交通运 输局 公开日期: 2025-12-31
标题: 襄城区交通部门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文号: 无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襄城区交通部门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

依据

备注

1

襄阳市交通运输局

襄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襄城公路段

事业单位

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

行政事业性收费

路损赔补偿

湖北省一般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标准鄂价费【2003】100号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鄂价费【2003】100号

税务

部门执收

2

襄阳市交通运输局

襄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事业单位

政府还贷公路(含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

行政事业 性收费

对通行政府还贷公路(含桥梁、隧道)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1.2025年1月15日0时至2025年3月20日24时,客车通行费标准按10 元/车次、15元/车次、25元/车次、35元/车次共4类执行;载货类汽车   计重收费按基本3元/吨次执行。

2.2025年3月21日0时起,在省政府批复 207 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对客车实行5折优惠,对合法正常装载的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依据载重量实行4折优

惠。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与我省ETC相关优惠政策叠加执行。

政府制 定,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

同省价格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财政部门

 

鄂政函〔2025〕1号、鄂交发〔2025〕15号

 

省人民政府批准

3

襄阳市 交通运 输局

襄阳市公路建 设养护 中心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 证金

招标活动中中标人为确保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提供的金钱保 证,具有履约担保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务 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

襄阳市交通运

输局

 

襄阳市公路建 设养护 中心

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 证金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可以银行保函(保险)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采

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

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

理办法

建质【2017】138号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

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

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

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7〕138号)《湖北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鄂经信减负〔2021〕7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2021〕34号)

 


5

襄阳市交通运输局

襄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襄城公路段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 证金

招标活动中,中标人为确保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提供的金钱保

证,具有履约担保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务 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6

襄阳市交通运输局

襄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襄城公路段

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 证金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款中预留,可以银行保函(保险)方式缴纳

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

证方式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

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

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

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7〕138号)《湖北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鄂经信减负〔2021〕7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

〔2021〕34号)

 


7

襄阳市交通运输局

汽车客车站经营管理单位

企业

汽车客车站服务收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汽车客运站站务服务。

 

1. 客运代理费(元/车、 次):根据站级和信誉 等级,以当日当次实际   票价扣除旅客站务费、 燃油附加费、通行费后余额的4-10%

2. 客车发班费:根据车 型和信誉等级,收费标准为75-195元/车月

3. 旅客站务费:根据站级收费标准为1.5、1和0.5元/人次。

4. 安全检查服务费:人工检查 0.50元/车天,仪器检查县(市)内班线2元/车天,跨县(市)班线3.50元/车天。

5. 车辆停放费:根据车型,收费标准分别为8、 5和3元/辆天。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政府制

定

 

 

 

鄂交发〔2019〕237号、鄂发改  

规〔2025〕1号

 

汽车客运站站务费标准

由同级政府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负责具体工外,其他由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

作。

8

襄阳市交通运输局

湖北港

口集团汉江有限公司

 

企业

 

港口作

业包干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港口经营人为船舶运输的货物及集装箱提供港口装卸等劳务性作业,向船方、货方

或其代理人等综合计收港口作业包干费。

 

收费标准由港口经营人自主制定。

 

市场调

节价

 

交水规〔2019〕2号交水发〔2022〕26号交水规〔2024〕4号

 


9

襄阳市交通运输局

湖北港

口集团汉江有限公司

 

企业

 

库场使

用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货物及集装箱在港口仓库、堆场堆存,或经港口营人同意,在

港口库场进行加工整理、抽样等,由港口经营人向货方或其代

理人收取库场使用费。

 

收费标准由港口经营人自主制定。

 

市场调

节价

 

交水规〔2019〕2号交水发〔2022〕26号交水规〔2024〕4号

 


10

襄阳市交通运输局

襄阳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

 

港口作

业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港口经营人为货主提供集装箱装卸、敞车装卸及装船等装卸服务作业,向货主综合计收港口作业费。

 

收费标准由港口经营人自主制定。

 

市场调

节价

 

交水规〔2019〕2号 交水发〔2022〕26号交水规〔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