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关于印发《襄阳市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政策解读
来源:   日期:2025-10-28
索引号: 011158671/2025-2857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城烟草 公开日期: 2025-10-28
标题: 关于印发《襄阳市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关于印发《襄阳市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政策解读

现就襄阳市襄城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襄阳市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为依据,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襄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市场资源配置,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保护申请人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平等权利,保障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起草过程

根据当前社会发展状况,结合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和满足消费的原则,襄城烟草专卖局起草了《襄阳市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具体过程如下:

一)筹备发动阶段。

20252月上旬至20253月下旬。一是开展宣传学习,加强社会调研。组织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中对烟草制品合理布局的相关规定,经过市场调研,准确把握工作出发点及原则。二是健全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辖区实际,建立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制定过程中各项工作,并制定了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起草成稿阶段。

20253月上旬至20255月下旬。一是广泛、充分的开展调查摸底。对辖区现有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在此过程中广泛收集持证零售户、消费者等社会公众的反响、意见,汇总提出问题及建议(2025626日,邀请专家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召开专家论证会,经专家委员会审核讨论后形成《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并报本局法制部门和上一级法规部门审核批准,经过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要求。);202572日分别向襄城区人民检察院、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襄城区司法局、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城购物广场襄城区余家湖街道莫康村村民委员会、襄城区尹集乡观音村村民委员会送达了《襄阳市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函,根据家单位的意见进一步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初稿;二是草拟零售点布局标准。根据上述调查摸底情况草拟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标准的初稿,并根据新标准组织开展第二轮调查摸底。根据新布局标准,对辖区零售点、无证户重新进行调查摸底,模拟根据新标准执行后布局变化情况、零售点增减情况,提出问题及建议;三是起草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针对二轮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我们通过分析、讨论,改进形成《襄阳市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同时于2025627日至727日在襄城区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修订《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四是202588日召开《襄阳市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邀请了各方代表参加,包括烟草销售行业代表、消费者代表、襄城人大代表、襄城政协委员、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襄城区人民检察院代表襄城区司法局代表等,共计22名代表。听证会上,专家和代表们就《襄阳市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对制订规定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了评估和反馈。至此我们认真地听取了各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综合考虑和权衡,最终拟定了具有可行性和可接受性的规定。

根据听证会和前期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本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

组织审核:《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经本局专家委员会审核讨论后形成《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送审稿)》,通过湖北忠三(襄阳)律师事务所初审,并报本局法制部门和上一级法规部门备案,经过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要求。

20251028日,《襄阳市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报司法局和襄阳市烟草专卖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通过。

20251028日,襄城烟草专卖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襄阳市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三、主要内容

《襄阳市襄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共分四大部分,即“总则”“限制性规定”“合理布局规定标准”“附则”,共计17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对制定合理布局规定的依据进行了说明,设定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对象和开展烟草制品零售经营活动的场所。

第二章限制性规定”共2条。对不予设置零售点的要求进行了细化,分为申请主体资格方面、经营场所方面、经营模式方面、特殊区域方面不符合本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和中小学周边重点管控规定

第三章“合理布局规定标准”共5条。对零售点设置的标准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按照区域单元划分、总量调控、差异化布局、轮候规则、特殊情形进行了明确

第四章“附则”共6条。对规定中有关用语含义进行了说明,同时对规定中的数量用词进行了明确界定。规定了解释权在襄城烟草专卖局,有效期为5年,即2025111日至203010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