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11454 | 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 发布机构: | 襄城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30 | ||
| 标题: | 襄城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襄城市监处罚〔2025〕39号 | ||||
| 文号: | 襄城市监处罚〔2025〕39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襄城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襄城市监处罚〔2025〕39号
案件名称 | 郭明福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城市监处罚〔2025〕39号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郭明福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2420602MA4B9X4M97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郭明福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二款之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提交了供货商的相关资质,且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尚未售出,同时积极改正并联系供货商争取返厂处理,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以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不合格电动车、罚款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3月17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