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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余家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日期:2025-09-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余家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要

随着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化工园进一步发展,拟引入的企业陆续入驻后,园区废水的排放量将进一步增加,现状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已无法满足废水处理需求,因此,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实施余家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二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2500m3/d。二期工程位于现状污水处理厂厂区内部,拟采用“细格栅调节池沉淀一体池→前臭氧催化氧化→水解酸化两级A/O、MBR一体池→后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活性炭滤池→接触消毒池→排江泵房→出水”三级处理工艺。同时,针对鄂西北表面产生的含重金属废水,新增设专门的电镀废水处理工段,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电絮凝装置→高密度沉淀池→过滤”,后进入二期主体工程处理,尾水与一期工程12500m3/d尾水汇合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现有入河排污口排入汉江。

二、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https://pan.baidu.com/s/1lgFJwW1mY1uMcLhSUdntRw 提取码: suqn附件1。

公众意见表见https://pan.baidu.com/s/1sE3RPdD67BPmIWlWQCwgAA 提取码: i6ab附件2。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部门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襄阳鑫襄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王工 0710-3069893

电子邮箱:21370916@qq.com (注明“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余家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建设单位: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邱良生 18327533588